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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2020年9月24日,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天然气替代发生炉煤气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世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行业专家等共9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天然气替代发生炉煤气改造项目位于淮南市安成镇境内,东面为阜淮铁路;南面毗邻310省道,距离舜耕山约1.2km;西面为望峰选煤厂;北面为辛家郢,约500米。距离淮河干流约4km。企业投资6033.6万元。拆除原有的2号100m 2燃煤气式玻璃窑炉改造成90m 2燃天然气多通道蓄热室马蹄焰窑炉,改造前后产能不变,采用先进技术,生产高档的玻璃制品,将现有的2号燃煤气式玻璃窑炉全部改造为燃天然气多通道蓄热室马蹄焰窑炉,大大降低污染和原料的挥发,有效地降低了工人的操作强度,原有配套的玻璃生产设备不变,产能不变。年产玻璃高档制品60000只。厂房、食堂、存储、配料、办公、压缩空气站、成品库、给排水、排气筒、危废库等依托原有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已经市经信委备案,备案号:淮经信A19250091。2019年9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写了《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天然气替代发生炉煤气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0月24日以淮环审复〔2019〕51号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开工建设时间:2019年3月,竣工时间:2020年9月,调试时间:2020年9月。项目从技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603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5万元,占6.2%。
(四)验收范围
安徽发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2号炉利用天然气替代发生炉煤气改造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与原淮南市环境保护局(淮环函〔2018〕55号)同意安徽华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燃煤式玻璃窑炉发生炉煤气系统变更为天然气系统》的申请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企业实行雨污分流。技改后企业员工不增加,生活废水使用量及排放量不变;处理方式不变。技改项目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针对窑炉产生的粉尘,企业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后,处理后由60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新建1套布袋除尘器+SCR,其余废气处理设施依托原有,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并安装排气扇以及放置移动式通风设备加强生产区通风,以此降低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现有设备及新增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其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在75~95dB(A)中。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选择设备噪声小,通过合理布局,采取吸声、消声措施,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减少对外环境的噪声污染。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医院、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四)固体废物
碎玻璃重新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在厂区建设了危废库。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在雨水总排口安装了截留阀,建设了应急水池和消防水池,燃气仓储区加设了围堰等。
2、在线监测装置
布袋除尘器出口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建有监测平台,预留了监测孔,监测因子为:废气流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浓度,暂未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依托原有。技改后企业员工不增加,生活废水使用量及排放量不变;处理方式不变。技改项目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已验收,故未监测。
2、废气
无组织排放:根据安徽世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9月14~15日两天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控点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2#燃天然气多通道蓄热室马蹄焰窑炉排气筒出口各频次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小于方法检出限3 mg/m 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10.2 mg/m 3,最大排放速率0.65 kg/h,符合《关于印发<淮南市工业窑炉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环通〔2019〕143文)中附件2排放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安徽世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9月14~15日两天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56.3~58.7dB(A)、夜间噪声46.9~48.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碎玻璃: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玻璃,产生量约为15604t/a,定点收集后与原材料混合重新加入窑炉内,全部回用,不外排。除尘灰:产生量约为804t/a,集中收集后再利用。脱硝催化剂:后期会更换脱硝催化剂,使用后的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集中将脱硝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已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企业在厂区设置危险废弃库,危废库占地面积为10平方米。并对危废库地面和墙面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危废库内放置危险废弃物出入库记录、危废管理台账。根据收集后放置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参会代表意见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修改。
2、定期对环保设施巡查、维修、更换,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项目运营期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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